3)第四十一章 当年那块玉佩是我拿的_暴戾将军的小美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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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烈。那你走吧,外头安排了人接应你。”

  顾知礼松了徐太医,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,完全是打发叫花子的口吻。

  徐正经本来还想讨口水喝,看了看顾知礼的脸,又把话吞了回去。

  这叫什么命啊!

  “将军,别人说,人死之前,会看到自己最想见的人,最想去的地方。”

  朝歌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,脸色绯红,看着坐在床边的男人发呆。

  他刚才看见,将军骑着马,带他去了长安城。

  一眨眼,将军又坐在了他旁边。

  可能也是他的幻觉吧。

  不过,这次的将军看起来,比刚才那个显得真多了。

  “你没有死。”

  顾知礼替朝歌拉了拉被子,把小小的他围起来。

  谁知道一向顺从的朝歌,竟然推开了被子,偏要把整个脑袋露出来,还伸手去抓他。

  “将军,你生得真好看。那时候就很好看了,朝歌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,所以一直没有忘记。”

  朝歌以为将军说的话也是自己幻想出来的,他是真的不想死啊,所以才想让将军告诉他他没死。

  “好看么?”

  顾知礼摸了摸自己的脸,他曾经无比痛恨自己这张脸,甚至想毁了去。

  可他不甘心,要毁了,也该是那个人毁了,而不是他。

  对着自己的容貌,他这十九年来除了厌恶只有厌恶,别人多看两眼,他便恨不得挖了那人的眼珠子。

  然而此时此刻,少年痴痴地看着他,说好看,他便觉得长成这样似乎也不错。

  “那时候将军浑身都是血,躺在地上一动不动。我背着你,走了好几里夜路,才找到郎中。”

  朝歌回忆起初见时的情景,觉得一切似乎都是冥冥中注定。

  自己无论走到哪里,都能碰到将军。从遇到那一刻,命运便紧紧地交织在了一起。

  “什么时候的事?”

  顾知礼皱起眉头,他怎么不记得有这回事。

  不过,他七年前,路过金陵城时,的确被人追杀身受重伤。

  “我没有钱,就偷偷拿了将军您的玉佩去换,可郎中不认。我怕你死了,就把养弟弟的钱给了郎中。可回来时,你就不见了了……我攒的钱也没了,就被爹娘卖进了欢云楼。”

  朝歌没有回答顾知礼的话,在那里自说自话着,边回忆边讲述着自己的经历。

  这些话在心里积攒了太久,他没人可以说,也不知道跟谁说。

  反正都快死了,有什么就都说出来吧。

  “你为什么不早说?”

  顾知礼捏紧了拳头,砸在床侧。

  他记得,杜九和他说过,七年前有人救了他。

  那时候追杀他的人把杜九引开了,他才十二岁,武功虽然已经不低,却还是打不过别人,只能没命地逃。

  狼狈地逃进树林里后,短暂地甩开了那些杀手,后来由于失血过多晕倒了在了草丛里。

  要不是有人把他带走了,那先赶过去的就是那些杀手,而不是杜九了。

  后来也有派人去附近打探过,没有找到救他的那个人都任何消息。

  他这次来金陵城,除了扳倒城主这件大事,也有让人去打听这件事。

 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,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。

  没想到,文歌身上的那块玉佩,竟然是从朝歌这里得来的。

  而自己多年寻找的人,竟然就在自己的身边,甚至为了自己,差点送命。

  “被卖进欢云楼,我原以为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事。可我见到了将军,将军还活着,而且是个大英雄,真是太好了……”

  朝歌翘着嘴角笑起来,两只眼睛弯成月牙,比平时的那种假笑不知好看了多少倍。感谢以下小可爱的打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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