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82章 专利运用公司(补欠5)_重生之实业大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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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能收取六十万美金的专利费。

  20%的股份便能获得12万美金的分成,换成港币的话接近100万了!

  八八年的港岛,即便是赚钱能力出色的律师,想要赚到100万,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。

  当然,这一千二百万美金的订单,是在专利运营公司成立之前所签下的,所以专利运营公司也收不到专利费。

  不过这订单也证明了,空气炸锅的市场价值和未来潜力,如果真像李卫东所说,这是一个上亿美金的大市场,那每年光收专利费就有五百万,郑加男随随便便就能分到一百万美金。

  想到这里,郑加男终于心动了。

  ……

  花屋三郎的出现,警醒了李卫东,从按时起,他就做出了决定,要成立一个专利运营公司,专门负责专利方面的事情。

  空气炸锅在PCT申请了专利,这专利公司当然放在境外,境内的话也没有那个政策和条件,因此港岛便是李卫东目前唯一的选择。

  当时的中国并不是PCT的签约国,所以李卫东单独在国内注册了专利,只不过在国内注册专利更像是宣誓所有权,李卫东并不指望国内能够帮他保护专利。

  专利运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无非就是两项,一个是用专利赚钱,也就是收专利费,另一个就是去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。

  因此专利运用公司必然需要一个精通法律的人,最好有专门的律师,随时都可以给侵权者寄一封律师信。

  于是李卫东便拉郑加男入伙,主要也是因为李卫东在港岛人生地不熟的,不认识别的律师。

  港岛的商业环境的确很开放,注册公司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,填几个表格就完成了公司的注册。

  公司注册的比较仓促,李卫东也没有去刻意设计公司名,干脆就起了个“东南公司”的名字,算是从公司两位股东的名字中各选了一个字。

  “东”自然就是李卫东的“东”,而“南”则是郑加男名字里“男”的谐音,加起来正好是“东南”。

  东南专利运营公司成立后的第一笔业务,就是跟李卫东签订了专利转让协议,李卫东将空气炸锅的专利,以港币1元的价格,转让给了东南公司。

  李卫东在转让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,郑加男则将1元的港币硬币递给了李卫东。

  “这样就可以了吧?”李卫东开口问道。

  “还需要签一份授权协议。”郑加男接着解释道:“现在你已经将空气炸锅的专利,转让给了东南公司,而你的那个电炉厂,如果要继续生产空气炸锅的话,就必须得到东南公司的授权,否则就是侵权行为。所以现在你要为电炉厂。补签一份专利授权协议。”

  李卫东笑了笑:“我就算是不签,东南公司还能告我啊?那不是我自己告我自己?”

  “法律层面上是可以提起诉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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