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⑤章 苗床_揭棺起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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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。

 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,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,也是蛋白质,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。

  “不,不不不,别来诱惑我。”

  他的声音嘶哑,喉咙里冒着水声。

  这七天七夜,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,藏在尸体中,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。

  来搜他的人是谁?

  是农民?

  是土匪?

 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?

  林奇不知道,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。

  他才二十四岁,刚从大学毕业。

  对他来说,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,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。

 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。

 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……

  和伍德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。

  ——天变地异。

 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,取水解渴。

 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,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。

 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,但是他别无选择。

  ——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。

 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,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,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。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,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,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,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,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,他就这么吓昏过去。

  直到他醒来时,他明白。

 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。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——

  ——自己别无选择。

 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,“懦弱”或“胆小鬼”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,在陌生的环境里,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,不要断气,然后尽量地,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、危险之人。

 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,摸到河床时,捧上一把水,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,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,看清自己的脸。

  他低下头,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,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,与身体做抗争。

  他穿着链条甲,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,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。

 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,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。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,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。

 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。

 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。

 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。

  他的心在狂跳,这是危险的信号。

  他睁大了眼,直起身子,半跪在浅滩里,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。

  顾不上喝水,他一步步往后退,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。

  他知道,有人要来了。

  只有人,能把野兽赶跑。

  也只有火焰,能把虫子杀死。

 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,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。

  ——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。

  还在打仗,他们还没停止厮杀。

  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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