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一章 至冬之城_(兽人)浪迹天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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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要钱的。”

  “钱?”

  “一种雕刻着花纹的长条石头。”

  第一次听说“钱”这种东西存在的秦笙深深觉得莱恩漏了很多东西没说。而且,他非常确信,他们现在身上不可能有这种东西。

  卫瀚忍着笑,看他纠结不已地翻着腰上的小包袱。

  当然,这样是翻不出钱来的。

  “钱……可以拿东西换吗?”不过,卫瀚没能欣赏太久,秦笙很快就抓住了重点。

  卫瀚颇有些遗憾,动手把他还来不及脱下的毛皮给扒了两层下来:“这个就行。我没想到冬之城里这么暖和,看来你暂时可以离开它们了。”

  他语气特别轻松,好像早就打算好了。秦笙忽然有点怀疑他当初故意打了那么多猎物,就是为了送给老人之后能够获得老人回赠的兽皮。毕竟,熟制好的兽皮不仅能够御寒,还能够交换钱,简直太适合他们了。

  不得不说,就算这是一个吃货,但首先他也是一个强大的兽人,多余的事情,他是不会做的。

  秦笙默默地回想着自己做过的事情,以及卫瀚做过的事情。假如有一天,他做一件事能想到这件事的后续发展,那就是一种成长吧。

  卫瀚走进一座刻着“衣服”的房屋,没多久就出来了。

  “你看,这就是钱。”

  秦笙看着他手心里小小的袋子。袋子里装了十几块透明的石头,上面雕刻着雪山和冬之城神殿。他记得,莱恩曾经送给母亲十几块小小的透明石头,母亲欣喜若狂地将它们串成项链,称之为“水晶”。这根本不是普通的石头。

  “不同城池的石币不一样呢。我们风雨城刻的是峡谷和风雨城神殿,而且是绿色的。”卫瀚将袋子扔进他怀里,“装起来吧。我打听过了,城里有十家旅店,最便宜的靠近城门,一人一天吃饭住宿只要一个石币。”

  最便宜?秦笙面无表情地拎了拎小小的钱袋子。

  卫瀚不禁勾起了唇角:“这些毛皮虽然熟制过了,但因为比较常见,所以换不了多少钱。那家店主告诉我,如果是一只雪狐,他愿意出两百个石币。毕竟,有的雌性就喜欢雪白色的毛皮。”说着,他的话里不免多了些讽刺。

  秦笙默默地估算了一下,一只雪狐就可以供人吃住两百天,那么一件雪狐毛皮大衣起码能让他们俩在冬之城待一千天——三十三个月——一年半,养活雌性果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。

  “我明天出城找一找,十几个石币确实不够。”

  “我……”

  秦笙很想说我也去,但是对着卫瀚的笑脸却没办法说出口,他知道,自己并没有能力在雪山上打猎。卫瀚一个人外出的话,肯定安全多了。

  “走吧,我都饿坏了。”卫瀚很自然地拉着他往城门的方向走,顺便转移了话题:“你想过要在这里待多久吗?”

  “一个月。”秦笙想了想。冬之城是很不错,但他们还要去别的城市,不可能在一个城市待太长的时间。

  “物资都丢光了,最好补充一些再上路。”

  “需要补充的不多。”

  “我去打猎的时候,你可以在城里多走一走,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——比如说调料啊什么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吃货的大业始终是无法动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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